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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泰州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库成员的通知
( 发布日期:2024-08-07 阅读:10 次)

各院(部)、各部门:

 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科技创新智库建设,切实履行“四服务”职能,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,根据《泰州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库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精神,经研究,市科协决定调整泰州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库成员。现就推荐专家库成员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程序

  由单位或本人根据候选人条件进行推荐或自荐,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、自荐的候选人进行筛选。

二、推荐名额

  高校科协不少于5人。

三、推荐对象

  推荐对象必须是在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和科技创新管理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研究、管理水平和较强决策咨询能力的专家学者。

四、推荐条件

  1.坚持党的领导,坚定捍卫“两个确立”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;

  2.学术造诣精深,领衔、主持过市级以上项目,在相关研究领域业绩突出,具有硕士以上学位、高级以上职称的科技工作者或省级以上“突出贡献专家”、省“333”培养对象等;

  3.在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、打造泰州市“1+4”产业集群、科技创新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研究成果,了解国家和省、市科技法律法规,政策敏感性和判断力强;

  4.具有科学系统地分析、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能积极承担市科协组织的咨询、评估、评审等相关任务;

  5.2022年以来《泰州市科技工作者建议》第一作者,泰州市科协软课题主要负责人;

  6.其它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专家学者。

五、入库专家主要职责

  1.围绕泰州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创新发展中的热点、难点和战略性、前瞻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决策咨询建议;

  2.积极跟踪与关注国内外相关学科和技术的发展,为我市制定科技战略规划提出决策咨询建议;

  3.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,提出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对策建议;

  4.围绕全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工作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意见和建议;

  5.参加市科协开展的各项决策咨询活动,积极申报或接受委托,承担市科协立项开展的课题研究工作;

  6.接受市科协邀请,在相关评审工作中担任评审专家;

  7.在3年聘期内,报送《泰州市科技工作者建议》不少于3期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  1.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,兼顾各领域的均衡性,于8月20日前将《泰州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》(附件1)和《泰州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库成员推荐表》(附件2)的电子版材料(暂时无需盖章)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@tzpc.edu.cn。联系人:李晓娜。

  2.2022年度泰州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库成员须重新推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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